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预习考点:征税范围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预习考点:征税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注意)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其中,奖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资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规定。
2.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些项目包括: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但是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放给职工的补助、津贴不包括在内;
(5)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劳动分红
B.超过规定标准的误餐费
C.差旅费津贴
D.独生子女补贴
【答案】AB
(二)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而非任职或者受雇)从事各种非雇用的劳务取得的所得。
包括: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
【区分】“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主要看是否存在雇用与被雇用的关系。
(三)稿酬所得(★★★)
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
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亦应按此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示1】基于任职或者受雇关系,而为本单位发表作品的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提示2】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区分】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如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个人拍卖别人的作品手稿或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手稿原件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 | 财产转让所得 |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项目有( )。
A.记者在本单位刊物发表文章取得的报酬
B.作者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报酬
C.大学教授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
D.作者将自己的文学作品手稿原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所得
【答案】BD
【解析】A选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B和D选项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C选项属于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
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如,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企业原有盈余积累转增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示】
收购价格 | 情形 | 结论 | 小新点 |
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 | 企业原盈余积累已经全部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 |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没赚到好处不交税 |
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 | 企业原盈余积累中,对于股权收购价格减去原股本的差额部分已经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 |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
对于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分未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 | 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 赚到好处要交税 |
2.个人投资者用企业资金购买房屋等财产的税务处理:
企业资金购买房屋等财产的情况 | 应税项目 |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用企业资金为其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购买房屋等财产 | 经营所得 |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用企业资金为其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购买房屋等财产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企业用企业资金为本企业除投资者以外的雇员购买房屋等财产 | 工资、薪金所得 |
(七)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
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
2.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且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八)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示】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
2.个人转让住房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人住房转让应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注意辨析】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拍卖别人的作品手稿或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手稿原件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都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复习】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如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个人拍卖别人的作品手稿或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手稿原件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 | 财产转让所得 |